摘要:
【唐山新政:遗产管理人制度让不动产继承更便捷!】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遗产管理人制度,简化不动产非公证继承流程。继承人可通过多种方式确定遗产管理人,需提交相应材料。公示期根据不同情况而定,该制度自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正文:
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近日宣布,为了优化财产领域营商环境并提高不动产登记的便捷性,正式引入遗产管理人制度。这项新政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继承编规定,允许遗产管理人与继承人一同申办不动产非公证继承业务,而无须其他法定继承人亲临现场配合。
遗产管理人的产生可通过以下途径:遗嘱指定、继承人选举、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乃至人民法院指定。申请人需要准备齐全的相关材料,以证明遗产管理人的身份和合法性。无论是由遗嘱执行人、继承人推选还是共同担任的遗产管理人,都需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身份核实。
值得注意的是,新政还明确了公示期的不同要求。以遗嘱执行人、继承人推选担任或继承人共同担任的方式确定的遗产管理人申请办理业务,相关结果将在官网公示90个工作日;若由民政部门或村民委员会及人民法院指定的方式确定,则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这一新政策自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小编点评:
唐山市此次引入的遗产管理人制度无疑是一个重大利好,它不仅减轻了继承人的负担,还极大地提高了办理效率。在这个新体系下,遗产管理人成为了一个关键角色,既代表了遗嘱执行人的意志,也能满足继承人的需求。这种制度安排使得不动产的继承更加明确、便捷,而且方便了不同情况下的继承人操作。公示期的差异化设置,也体现了审慎与高效的原则。这样的举措,确保了遗产继承过程的公开透明,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可以预见,这项新政将对我国不动产继承领域产生深远影响,为类似政策在其他城市的推广提供了有益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