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27日,本报刊发的“关注小区配套 ”系列报道引发市民热议。目前南宁市在小区配套 规划方面的相关情况究竟如何?南国早报记者7月27日向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发出了采访函和采访提纲,8月14日,该局以书面形式作了回复。
7月27日,本报刊发的“关注小区配套 ”系列报道引发市民热议。目前南宁市在小区配套 规划方面的相关情况究竟如何?南国早报记者7月27日向南宁市规划管理局发出了采访函和采访提纲,8月14日,该局以书面形式作了回复。据了解,目前南宁市对小区配套 在规划和设计标准方面都有较完善的规章制度,但在具体的建设实施阶段却存在“拖后腿”的情况
部门回应
中 布局
均有严格规划
问:南宁市中 校的布局如何规划?
南宁市规划局:目前南宁市的中 校的布局,依据的是《南宁市中 布局调整规划与实施方案(2010-2020)》(以下简称《布局规划》)。同时,在具体的规划审批工作中,依照《南宁市保护城市中 幼儿园用地条例》、《南宁市普通中 校校舍建设标准》等规章、标准的要求,对中 及幼儿园用地进行保护、控制。对于居住人口达到7000人以上的居住用地,均要求项目业主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中 及幼儿园等公建配套设施。
对于单个居住组团人口规模达不到“7000人以上”的,项目业主可以不在项目内配建 。这种情况必须通过 统筹、预留 用地的方式来解决。
在市内各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过程中,均严格按照居住人口测算规模,规划预留了 范围内配建中 、幼儿园的位置和用地范围,在新区开发和旧城改造中也都严格按照控规对中 用地实施规划管理工作。
调查:记者查阅南宁市多个 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发现,图中确实都明确规划有 的位置和边界,但涉及相关标准和规章的指标未标注,难以查证是否真达到规范标准。
开发商不能擅自修改规划
问:小区配套 的规划是否存在宣传时是24个班,建设过程中开发商将规划修改成18个班的情况?
南宁市规划局:包括小区配套 在内的 建设工程,它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和总平面图,一经依法审定,就不得擅自更改。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如要修改方案,且涉及提高容积率的,必须满足容积率管理的相关规定。同时,要按规定程序步骤开展专题论证、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等工作。容积率调整后的建设项目,应配套的 设施仍需满足相关规范和技术规定的要求。也就是说,假设某项目按原来的设计,是只需要配建18个班的 的。提高容积率增加居住人口后,就应该按增加后的居住人数来测算 的规模。
业主可对调整规划提意见
问:如果开发商确实想要调整小区配套 的规划,小区业主如何才能知晓?不同意调整又该如何维权?
南宁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需要进行规划调整或变更的,需要在本地主要报刊上刊登拟调整信息的公告,业主可以留意查看。同时,在项目现场、市规划局公告栏、市规划局网站、市规划展示馆,业主都可以查询到相关的公示信息。小区业主作为小区规划调整的利害关系人,还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对拟调整的规划事项提出意见。按规定需要听证的,业主还可申请听证。
记者调查
规划中的部分
仍是“画饼”
虽然有比较完备的规章和设计标准作为依据,南宁市还出台了《布局规划》和《南宁市城区中 建设五年计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计划》),但记者发现,一些规划中的 在建设方面却存在“拖后腿”的情况。
比如按照《计划》,在2011年到2015年,南宁市共要新建、改建、扩建中 校235所。其中新建 143所,有48所为小区配套 ,但目前不少新建 仍是“画饼”。如良庆区玉龙 按《计划》2012年竣工验收,但这所规划的 开工剪彩多次,实际上至今还没有动工。
此外,受城市建设速度快等因素影响,一些已规划好的 ,还存在无法满足 内居民需求的情况。如今年3~5月,南宁市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中就发现,由于目前南宁市的城市控规仍在调整,新区的 规划选址、用地面积存在不确定性,部分 没有预留 用地或预留不足,造成新建 无地可选,如大沙田 、玉洞 等。在五象新区的一些小区,新规划的 规模与新区发展目标不相应,有些远远达不到相关标准的要求。
行业内人士透露,以五象新区的某小区为例,该小区今年已有业主入住,有的家长也找到 部门,要求安排他们的子女就近 ,但距离该小区近的 也有约4.5公里远。据悉,该小区项目业主已按规定缴纳了配套 的建设资金,但按照规划图, 并没有规划 。
配套 不能总是“镜中花”
南宁市北大大学路口原规划有一所 ,但目前该地块上的房屋还未开始征拆。记者 苏华摄
8月16日、17日,针对“难”和小区配套 规划、建设方面的问题,社会学者、 、地产业内人士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建议1
统筹主导 建设
南国早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在南宁市的公办 中,小区配套 所占的比例还很低。有 行业内人士认为,小区配建 的做法,是 把建 的主导权交给开发商,把自己应做的事情转嫁给了开发商。
该 界人士称, 作为公共民生项目,不应该与商品房捆绑。要求开发商 做一件完全不盈利的事情,很难做好,因此才会出现很多小区配套 “难产”的现象。目前南宁已建成的一些小区配套 ,有的设计、建设质量不高,有的设施利用率不高。他建议, 应该回归 主导建设的轨道。比如某 有6个项目用地准备出让,按标准应建3所 。那么在土地出让前就应把 用地预留好,开发商只买纯粹的经营性用地,不参与 的土地出让和建设工作, 建设资金则在土地出让金中根据相应标准来计收。
建议2
建立惩罚机制约束开发商
同是省会城市的安徽合肥,几年前的情况与如今的南宁极其相似。合肥在2000年前后有很多小区都没有配建 ,大量业主子女无法就近 。但2006~2007年,该市在一年时间里就建成了33所配套 ,较好地解决了问题。
2007年,南宁市多个部门曾组成调研组赴合肥调研。参与调研的一名南宁 界人士透露,合肥市在配建 方面有一条 “狠”的制度,就是开发商不建好配套 ,住房部门就不发商品房的预售证。回到南宁后,调研组也曾根据合肥的经验草拟了一个方案,但后相关部门没有支持这个方案,原因是有人认为这会增加开发商的资金压力,法制部门还认为没有法律依据。业内人士建议,即便 建设和预售证发放不能捆绑,也可以建立一个惩罚机制。如要求开发商先按要求建好配建 ,才能报建下一个项目。
据悉,南宁市 部门目前正联合住房部门,对市区小区配建 的情况进行检查,预计在9月形成调查报告提交 。
建议3
用优惠政策引入民间资本
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周可达建议,在 建设资金的筹集方面,可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在 层面确保中 办学资金需要的同时,制订优惠的民办 用地政策,吸引民间资本、社会资源进入 领域。
近年来老城区的危旧住房改造、旧城改造等项目频频启动。项目完工后,容积率往往会比原有的老居民区高出不少,增加了就近 的压力。对此,周可达建议,相关部门应对老城区的中 布局规划进行及时调整,保证 需求和招生 的动态平衡。
建议4
明确违规者的法律责任
周可达曾参与过有关“难”问题的调研,发现配建 建设滞后、原规划的 用地被改变性质用于经营性项目等问题。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这样的情况没有惩处的办法。
业内人士介绍,在《南宁市中 幼儿园用地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明确了已划定的 用地不能挪用,但却没有明确当配套 没有严格按相应规模规划设计建设时,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这就给了开发商“操作”的空间。
上述业内人士建议,小区配建 的规划、占地面积等内容,应在土地出让前就明确并公示,同时列出规划依据和计算方式,把 数据都公开来供社会监督。同时以地方法规的形式明确责任和处罚机制,让各方都不能、不敢打 用地的主意。
延伸阅读:
》》点击查看更多更全更新资讯》》登陆m.fang.com手机查看更方便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