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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下发第二天买豪宅 业主诉开发商退房退款

中新网  2012-07-05 10:54

[摘要] 国务院商品房限购令出台的第二天,对此毫不知情的炒房客在重庆买了一套百万豪宅。他交了近50万元首付款后,银行按照国务院限购令不给办按揭。按揭没办成,炒房客起诉要求退房退款。近日,记者从渝中区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他败诉,他已提起上诉。

 

近日,本报接到松北区金泰湖滨绿茵小区的多位居民的反映,其小区5楼有一户居民将民宅私改成旅馆对外出租,经常有外人进进出出居民楼。该户居民还私自改变楼房格局和承重墙,电线裸露在外,消防栓被封死,导致居民楼多次出现火情,这里的住户感觉到很不安全。

居民:

五楼住宅改旅店

多次失火存隐患

28日,记者来到该小区,采访中居民们纷纷表示气愤。

据该小区高层2号楼2单元502室的居民刘女士介绍,两年前,她家对门的501室就在装修房子,装修人员在地面上划出小格子,她当时也不懂装修工在干什么,还有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李永春负责监工。装修完之后,她的“苦日子”就来了,501室房主把使用面积107平方米的房屋隔成9个房间对外出租,月租金600元到800元不等,还有一些住几天的也行,这里成了一个黑旅馆。不明身份的外来人员频繁出入,对公共设施肆意破坏。

刘女士说,有一次她正在卫生间打扫卫生,突然听见客厅有响动,开门一看有七八个农民工模样的男人站在自家的客厅里。这些男子称,看见门没关,随便进来看看,有的男子还坐到了沙发上,刘女士表示不认识他们,并说明私自进入他人住宅也是违法的,最后这群男子被刘女士呵斥出去。后来,经过观察才知道,这群男子是对面501室承租的住户。

刘女士告诉记者,她经常会闻到电线被烧焦的气味儿,去年过年的时候,对面501室着火了,里面有很多人都在浇水,地面的水流到了走廊里。“虽然火被扑灭了,但是仍然感到很后怕,若是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刘女士说。

家住2单元102室的马女士告诉记者,她家住在一楼,501室的租户很多,人员也很复杂,也不爱护公共设施,自从他们入住以后,该单元的门禁系统被破坏了。最让人气愤的是自家的防盗门被喷上了白色的油漆。找到物业,物业称该单元的监控不巧在那天坏了,最后,物业给马女士家换了一个防盗门。不仅如此,还经常有人使劲敲她家的防盗门,然后跑开。“家里的孩子还小,经常被惊吓,找物业也不管。”马女士无奈的说。

调查:

旅店电线、电闸外露

月租金600到800元

记者敲了501室的防盗门,过了十几,一个年轻女子开门出来,记者以租房为名进入室内。看到室内已经改成旅店的格局,一个长走廊,两侧共有9个房间,放置消防栓的原储物间也被改成房间,消防栓也看不到了,走廊只有一盏白炽灯,许多电线裸露地盘在白炽灯周围,散发一股电线烧焦的气味儿,墙面的电闸也裸露地挂在墙面上,没有遮挡。记者敲开其中一个房间,一个年轻女孩开门,房间内只放了一张双人床,一男子正在休息,门口不足两米的地方被相邻间隔成一个卫生间和灶台,整个房间长度不足10米。女孩称是通过网上租的这间房,月租金600元,付了3个月的租金。

记者敲开了另一个房间,一位年轻男子开了门,他称是通过该小区物业的工作人员租的这间房,月租金750元,宽带费50元要额外支付。并给了房东王老太的联系方式。记者随即拨通了房东的电话,房东称,房间已经爆满,还有一间的房间,只能放一张小床,不能做饭,可洗澡,月租金为350元。“物业也不管,你可以到那里(物业)取门禁卡,物业带你看房,安全,没人管。”房东说。

物业:

私人空间,无法监管

记者来到该小区物管的金鼎物业管理中心,一位前台工作人员称物业经理叫李峰,正在开会,不能接受记者采访。记者见到了负责小区房管的工作人员李永春,李永春说,他知道2号楼2单元501室将住宅改成旅店出租的事情,但是,房子属于业主的私有财产,物业没有执法权,管不了业主。他表示,该小区这样的情况很普遍,只要他们不扰民,物业也没权力管。对于租房者的个人信息,李永春表示,租房的人总换,不清楚租房者的身份。对于501室发生火灾的事情,李永春表示,是该房主在小区的另一套房子着火了,不是这套。对于怎样保障其他业主的生活安全,是否将私改旅店的情况反映到辖区派出所,李永春则不予回答。

派出所:

限3日内拆除

立即停止经营

上午10时,记者将情况反映到辖区松北派出所,负责消防工作的赵正强副所长表示,会立即了解情况,派人查处。中午11时30分,赵正强副所长告诉记者,得到记者反映的情况以后,他带领辖区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并把房主带到了派出所做笔录,房主态度良好,派出所责令房主在3日内自行拆除违建设施,警告其不允许继续从事经营活动,暂不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赵正强副所长表示,像这样在居民小区5楼开设旅店,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公安机关也不会为其颁发《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所以,这种经营活动是不合法的。(记者张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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