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一项新规,旨在规范全款购买存量住房的提取业务。根据新规,原来对于60平方米以下存量住房的全款购买要求是持有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但现在该要求只适用于在唐山市行政区域外的非户籍地或非工作地的职工。换句话说,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只需在持有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后即可办理提取手续。这一新规将为购房者提供更加灵活和便利的购房条件,同时也有助于促进唐山市的住房市场发展。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新规的出台是为了更好地适应当地住房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并提供更多的选择和机会给职工购房者。购房者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更加灵活地选择购买存量住房的时间和地点。这一举措将有助于满足职工们的住房需求,提升他们的购房体验。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呼吁职工购房者们及时了解并遵守新规,以便更好地享受公积金提取的便利和优惠。同时,该中心也将加强对公积金提取业务的监管和服务,确保公积金的正常运作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