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唐山网站发布了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书。该决定书公布了征收项目名称、征收范围、征收部门、征收补偿方案等信息。征收补偿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等多种方式。被征收人需在签约期限内与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并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详情请参阅原文。
5月2日,中国唐山网站发布了《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书》。该决定书旨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决定如下:
一、项目名称:刘正卫大院 二、征收范围:学警路以西、花园街以北、唐山四中以东以南区域国有土地上非住宅类建筑物、构筑物。 三、征收部门:唐山市路南区房屋征收中心 四、征收补偿方案: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原点及东部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五、签约时间: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19日
征收补偿方案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等多种方式。具体补偿标准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土地性质、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进行评估和确定。被征收人需在签约期限内与征收部门按照规定的补偿标准,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被征收的房屋将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不予补偿。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本决定发布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原文来源于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政府官网。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参考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