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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使用年限“缩水”令人担忧

中华工商时报  2016-04-22 08:14

[摘要] 温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事件并非孤例,深圳、青岛、重庆等地均出现类似情况。

  温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事件并非孤例,深圳、青岛、重庆等地均出现类似情况。专家认为,让住户"补差价"承担成本既不公平也很难实施,需尽早出台关于土地出让续期的实施细则

近日,温州房屋2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记者调查发现,温州并非孤例,有多地出现类似现象。

国家规定的居住用地高年限70年,为何部分地区出现20年、30年就到期的现象?无论房屋土地使用年限是多少,未来到期之后怎么办?有关部门该如何缓解公众对于房产续期的焦虑?

记者日前通过对相关部门采访获悉,从城市到乡村,从城市建设到土地管理,各部门参与、集中全民智慧形成的物权法,本身就是为保障包括不动产权利在内的物权而产生的,也将在物权保护的进程中不断完善。“房权地权不一致”问题,城市与农村都有。住房所有权与其土地使用权,就像农房所有权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一样,都将在坚持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不断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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