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新参加工作职工因为工资收入低,没有结婚, 而且需购房结婚, 对于这一群体有没有照顾?
1.新参加工作职工因为工资收入低,没有结婚, 而且需购房结婚, 对于这一群体有没有照顾?
答:新参加工作的缴存职工因工资收入较低, 为了满足其贷款需求, 可以将父母的收入捆绑在一起计算。 父母没有工资收入的, 将自己的工资连同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合计收入乘以1.5倍计算。
2.目前,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套数?
答:因目前我中心没有同有关部门住房信息联网, 暂时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为准。 如果次贷款所购的房屋, 已经出售或转让, 继续贷款购房可以按首套房政策执行。为直系亲属购房所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次数也不算在内。
3.在外地工作,于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我市购房, 能不能向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
答: 可以。 我市先为在京津冀地区工作的职工来我市购房, 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 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缴存职工到外地购房, 只要向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相应的房屋作抵押, 即可申请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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