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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多亿安居工程专项资金违规使用

中新网  2015-08-18 08:15

[摘要] 去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下称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中有93.83亿元被违规使用,有的借给房地产公司,有的用于购买奶牛等日常经营性支出。

去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下称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中有93.83亿元被违规使用,有的借给房地产公司,有的用于购买奶牛等日常经营性支出。昨天,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对去年安居工程投资、建设、分配、后续管理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除了以上问题,还有资金拨付不到位、地区住房保障分配审核不严格等五类问题。

今年1到3月,审计署对去年安居工程各类情况进行审计,延伸调查了4.08万个相关单位和29.96万户家庭。其中有93.83亿元被182个项目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和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违规使用,占所有资金近6‰。还有2.06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以不实材料申请并通过审批,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配租(售)1.02万套、住房租赁补贴等货币补贴2191万元。

目前,审计发现的相关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各地方正在组织进行整改。至2015年6月10日,已追回被挪用、套取资金41.04亿元,退还应减免税费6863.64万元,向相关单位拨付资金106.59亿元,取消2.84万户不符合条件家庭的住房保障资格并追回补贴1093万元、住房6485套,清理收回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1835套。具体整改情况将分别由各省组织向社会公告。

问题一

部分单位虚报材料套取资金

16个项目单位通过编造项目资料、拆迁安置协议等方式,套取财政补助、项目贷款等专项资金4.85亿元,用于自身经营、修建职工宿舍和办公楼等支出。

包括与施工单位签订虚假合同、办理虚假验工的方式套取;虚报危旧房改造项目资料、伪造房屋所有权证的方式套取;虚报拆迁户数、征收户数和征收面积等方式套取。但贵阳市公共住宅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一例,就高达3.27亿元。

贵阳市公共住宅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与施工单位签订虚假合同、办理虚假验工的方式,套取住房公积金贷款银行贷款等专项资金,用于该公司本部及下属商贸公司经营、为共同开发项目的合作方垫资等支出。

另有淄博市原山林场和鲁山林场虚报危旧房改造项目资料,套取林区危旧房改造财政补助资金3789.95万元。

宁夏富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虚报拆迁户数,套取城市棚户区改造财政补助资金473.75万元。

问题二

部分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

一些地方建设资金筹集与使用的统筹衔接不够,管理不到位,182个项目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和住房城乡建设、财政等部门违规使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93.83亿元,其中财政资金32.75亿元,企业债券、银行贷款等社会融资61.08亿元。上述被违规使用的资金中,用于发放工资、弥补办公经费等支出1.35亿元,用于出借、还贷、投资理财、财政周转等92.48亿元。

出借的对象包括本市财政局、房地产企业和乡属国企等,还有的用来购买自行车、奶牛等。

问题三

部分资金筹集和拨付不到位

由于资金筹集不到位、未按工程进度或合同约定进行结算等原因,139个用房管理、项目建设等单位未及时拨(支)付建房款、工程款等,共涉及116个市县。除拖欠工程款外,也有拖欠限价商品房款者。

问题四

部分项目未按规定减免税

由于征收部门对安居工程税费减免政策理解有偏差、对项目认定情况掌握不准确等原因,一些地方落实安居工程税费减免政策不到位,394个项目被违规收取应减免税费5.2亿元,其中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3464.5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4.86亿元。61个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未按规定享受利率优惠,多支付利息3273.41万元。

包括违规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白蚁防治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等多个税费种类。

问题五

部分地区住房保障分配审核不严格

由于家庭收入、住房等经济状况信息平台未建立、多部门联审机制未有效运行、经办管理机构审核把关不严等原因,2.06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以不实材料申请并通过审批,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配租(售)1.02万套、住房租赁补贴等货币补贴2191万元。还有5895套保障性住房被违规用于转借出租、办公经营或对外销售。

问题六

部分地区保障对象退出机制不健全

由于保障对象未及时申报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经办管理机构未按规定进行定期审核等原因,有2.34万户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未按规定及时退出,仍享受保障性住房1.53万套、住房租赁补贴1421万元。

文/本报记者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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