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滦南县人民政府批准,滦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经滦南县人民政府批准,滦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RD-BREAK: break-all"> 2015-7-1 | 宗地总面积: | 2665.8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滦南县城滦海公路北侧、D、P、O农庄西侧 |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商服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11615BA0154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86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20日 至 2015年05月12日 到 河北利友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4月20日 至 2015年05月12日 到 河北利友拍卖有限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5月12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5月12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5月13日10时00分 在 滦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唐山市新华道与光明路交叉口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463158664 18232505858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滦南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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