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唐山众多小区“住改商”现象越演越烈

燕赵都市报  2015-04-20 15:51

[摘要] 现今唐山的许多住宅小区越来越充满商业气息了。临街住户的一层住宅一下变身商铺,原本的邻居则成了某某公司。类似的“住改商”现象由来已久,如今则呈现愈演愈烈之势。

现今唐山的许多住宅小区越来越充满商业气息了。临街住户的一层住宅一下变身商铺,原本的邻居则成了某某公司。类似的“住改商”现象由来已久,如今则呈现愈演愈烈之势。面对这种情况,赞同者认为“住改商”降低了创业者的租金成本,方便了小区居民。反对者认为“住改商”污染环境、经常扰民,损害了大多居民的利益。近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采访。

“住改商”


住改商”满眼皆是遍地开花

在友谊路与西山道交口处西侧,是冯大里以及光明东里。作为开放式的老小区,记者看到这里几乎每栋临街的住宅楼一层都已经变身商铺。便利店、美容院、服饰店、诊所、汽修,甚至于寿衣店或是情趣用品店都夹杂其中。步入期间,有一种走进了繁华商业街的感觉。

沿这个路口向西或向东,记者看到许多小区一层临街的住宅都已经变成了各色商铺。“老小区的住宅楼一般都没有地下室,一层又潮湿又吵闹,原本除了腿脚不便的老人都不愿意住。但是这几年,临街的一层房子特别抢手,成了香饽饽。大伙抢着租一层做店面,租金也是连年上涨。”在采访中,西山道一小区住了十几年的刘女士告诉记者。

在唐山市区,许多临街的一层住宅都存在“住改商”的现象。大多数住户将阳台或是窗户砸开变成大门,进行各种各样的商业经营。

如果说老小区住改商”主要集中在临街或是临近繁华区域的一层的话,那么在唐山市的多个新建高层住宅小区的“住改商”则不再拘泥于一层。记者沿唐山市多条主干道前行,远远望去,发现不少住宅的窗户上都已打出各类招牌或广告,甚至还安装了“LED跑马灯”,俨然是将住宅变成了写字楼

在河东路桥附近的一家刚刚入住年余的新建小区内,记者刚走进大门,就看到一个便利店的招牌。按照招牌指示,记者发现这家便利店就开在小区一层的一家住宅中。在小区内走一圈,记者发现还有一家开在住宅内的发廊也已经正式营业。至于一些进行室内设计、装修施工、家具建材的商家则更是多不胜数。

住改商”几家欢喜几家愁

当普通的住宅小区里破门开公司、破墙开店成为一种抬头可见的事之后,有些市民对此已经习惯,但是有些市民却感到深恶痛绝。

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个“住改商”比较严重的小区业主发现,对于一些能够给生活带来便利而且比较安静的小卖部、擦鞋店、洗衣店,以及对小区业主影响较小的网店、小公司等,许多人都能够接受。而对于一些噪音较大或是污染周边环境的餐饮业、小饭桌等等,大多不能接受。

“我家楼下就有一家家具展示公司,平日里也没几个人,只是偶然到屋里看看家具,对生活完全没有影响。”钢城水岸小区王女士说,“刚搬家时,不少人到哪里买家具,特别方便。”和王女士持有相同观点的人不少,大家觉得只要不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还能带来便捷的服务,“住改商”也没有什么不好。

不过,对于餐饮、汽修等行业入驻小区,大多数人表示反对。“我家住在临街2楼1楼的住宅在前年开了一家早点摊,每天早晨人还没睡醒,下面就已经由吃早点的人了。生意清淡时还好些,生意红火时会显得很吵。”一提起“住改商”,家住西窑道附近的一位大姐就一肚子苦水。

除了对“住改商”的经营业务“挑剔”外,不少“住改商”业主房屋的大幅度改造也让人难以接受。“我们小区一层好多都改成商铺了,为了进出方便,不但把阳台给拆了,还有人在承重墙上动手脚。”张各庄小区一位居民说,“每栋楼都是经过严格的设计施工才建好的,而且一住就是几十年,随意的拆除阳台,砸掉承重墙,对房屋的安全肯定有影响。”

物权法规定“住改商”需全体业主同意

对于唐山“住改商”问题,记者采访了多个管理部门。但是对此事,许多管理部门都表示“住改商”涉及部门众多,并非某一个部门能够独立治理的。“工商部门、住建部门、城管部门、环保部门等好多部门都对‘住改商’有一定的管辖权。”一位工作人员说。

针对此事,记者查阅了相关资料发现,“住改商”越演越烈的现象是很多城市面临的现实状况,其整治也是性难题。目前,“住改商”现象已经形成了较大的规模,违法成本低,治理工作量大。此外,整治“住改商”现象涉及的政府管理部门众多,需要强有力的协调,这在很多城市还是一道无解的题。

住宅楼里随意的“住改商”是否合法?对此,记者也查阅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在《物权法》中对“住改商”有明确规定。如果业主需要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除应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管理规定外,还应当征得存在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如果经营者单方面把住宅变为经营性用房时,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终止营业。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唐山站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