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90万买二手房7年无法入住 被法院判还给业主

广州日报  2015-04-10 00:00

[摘要] 90万买二手房7年无法入住,被法院判还给业主。

7年前花90万元买了套二手房,没想到却因老业主迟迟不搬导致7年来无法踏足。为早一天入住,深圳的巫女士为这套自己合法途径取得的房产打了6年官司。

2008年深圳中院判决巫女士是这套房产的合法所有人。没想到事隔4年,2012年福田区法院却判定巫女士要归还房产给原业主。从合法所有人到归还房产,这个180度大逆转的判决让巫女士很难接受。巫女士表示将向深圳中院提出上诉。资深房产专家提醒,在购买二手房时除了要核实房产证信息,好要求房主清空移交后再支付购房款,以免发生纠纷。

7年前合法手续购得房产

“买了这套房产是想跟父母住得近一点,没想到这个过程却如此艰辛。”深圳的巫丽琴和巫丽君姐妹俩无论如何也没想到,自己通过中介合法途径购买的房产,7年来不仅一天都没有住进去过,而且进门的次数都没有超过三次。巫丽琴告诉记者,2007年5月11日通过深圳市中天置业评估有限公司以90万元的价格从王某辉手中购买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北雨田村某楼305室(以下简称305室),并于2007年6月8日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合法取得房产证,是305室的合法所有人。巫丽琴一次性付清了房款,所以很快就办理了房产证。巫丽琴购房时去了305室看房,当时房内有人居住,王某辉说是租客,租期到2007年11月,期满后就立即交楼。“王某辉把半年的租金给了我们,所以我们没有想到,这是一个骗局。”约定的交楼时间到了,巫丽琴姐妹俩才发现居住在里面的“租客”不肯搬走。原来所谓的租客孙某竟然是这套房产的老业主。巫丽琴姐妹将孙某一家告上了法院。

福田法院两次判决截然不同

2007年11月,福田区法院以房屋侵权纠纷案受理了此案。开庭后巫丽琴才得知,原来王某辉早在2006年6月已经因为孙某拒不交付房屋起诉到福田区法院。2008年1月14日,福田区法院判定巫丽琴姐妹俩是合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判被告孙某应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45天内搬离305室。孙某2008年向深圳中院提起了诉讼。2009年4月8日,深圳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但孙某一家拒绝搬离,姐妹俩申请强制执行,但终都不了了之。2012年,案件被发回福田区法院重审。2014年12月,福田法院出具了一份与前面判决完全相悖的判决,判决原产权人孙某有权对房产予以追回。巫丽琴姐妹应协助原业主孙某办理过户手续。巫丽琴姐妹表示将上诉。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房天下唐山站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