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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关于房产证的办理

房天下房天下  2015-04-08 17:25

[摘要] 有些情侣结婚前是一人一套房,但是结婚扯证的时候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有些家庭结婚后被通知房产证要按照第二套房的契税标准缴纳,一套房突然多出几千块的税费。婚前一方已有房产,婚后另一方办理房产证按照第二套房收取契税。

有些情侣结婚前是一人一套房,但是结婚扯证的时候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有些家庭结婚后被通知房产证要按照第二套房的契税标准缴纳,一套房突然多出几千块的税费。婚前一方已有房产,婚后另一方办理房产证按照第二套房收取契税。

根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条,“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如果情侣婚前有一方已经有房产,剩下一方婚后办理房产证,套房变成第二套房,税务机关一般按照第二套房收取契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结婚先买房,这是很多新婚夫妻要面对的问题,就算你有了房,丈母娘还真的说了,什么时候房产证上加上我女儿的名字,什么时候你们去扯证。这就让很多适婚族头痛了,婚前房产加名到底要如何操作呢。婚前房产有直接添加和赠与等方式办理房产证,但是婚前房产加名须无按揭。

1、直接添加

房产没有抵押,可以向市房交中心申请办理。夫妻房产证更名,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

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如果房产有按揭,还需要先还清按揭,就是完成“抵押权注销”。还清贷款后,由银行向市房产交易中心提出申请,然后夫妻双方再带上房产证、土地证、结婚证、契证到房交中心提出申请。

如果房屋是属于婚前财产,必须还清贷款后才能办理夫妻加名;如果房屋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在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办理。申请加名时,需递交的材料包括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契税证,且夫妻双方需同时到场。属婚后房产加名的,受理后过1个工作日就能领新证。

2、房产赠与

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该办理方式不仅适用于夫妻之间。

婚前房产以一方名义购买但双方都有出资如何办理房产证?

夫妻双方婚前以一方名义按揭购买商品房,婚后打算办理房产证,双方都声称房子是夫妻一起出资买的,想一起办理房产证,但是不知道怎么办理?

遇到这种情况,专家们就说了: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涉及《婚姻法》等。另外,非恋爱关系按揭购房的情形也比较复杂,涉及《物权法》、《房地产法》等。

,按照《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房屋登记是不动产物权设立的依据,也就是说,房屋登记是谁,谁就是该房产的权利人。按揭购买商品房就是抵押贷款购房,按揭抵押登记在谁名下,谁就是该房产的预购人。婚前以一方名义按揭购买的商品房,预购人只有一个,房管部门在办理房屋登记时,应当依据权利人一致原则,将房产证登记在预购人名下,不应当增加他人的名字。至于双方婚后出现纠纷时财产该如何分割这一问题,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由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二,房管部门在办理房产证时行使的是行政职责,不是司法审查职责,不应当对财产、婚姻关系进行过多审查。况且,由于办证时效的限制,房管部门也无法进行实质审查。这也就是人们经常说的“县官不能代替法官”。对于非恋爱关系的兄弟、朋友等利害关系人,声称两人共同购买商品房,但是按揭在一个人名下的,办理房产证时,房管部门应当将房产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一旦出现纠纷,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需要说明的是,当前,按揭购买商品房除了受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限制,还受技术上的制约,即一套商品房或一处门面房,如果按揭贷款时银行只给一人办理按揭抵押登记手续,那么,房产登记办证的应当是一个人;如果银行给两个人办理按揭抵押登记手续,那么,房产登记办证的应当是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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