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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今年至2017年底淘汰燃煤锅炉11071台

燕赵都市网  2015-03-31 08:27

[摘要] 燃煤是河北省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为实现节能减排削煤目标,打好防治大气污染攻坚战,近日河北省政府印发《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到2017年底,河北省要完成11071台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力争超额完成;对保留的锅炉,按照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完成30%、30%、40%的计划,确保按质按量完成节能环保综合提升。

燃煤是河北省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来源,为实现节能减排削煤目标,打好防治大气污染攻坚战,近日河北省政府印发《河北省燃煤锅炉治理实施方案》,到2017年底,河北省要完成11071台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力争超额完成;对保留的锅炉,按照2015年、2016年、2017年各完成30%、30%、40%的计划,确保按质按量完成节能环保综合提升。

目标:到2017年底淘汰燃煤锅炉11071台

根据目标要求,到2015年底,河北省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城市建成区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7176台、22368蒸吨。

《方案》提出,到2017年底,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城市建成区淘汰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7402台、27018蒸吨,城乡结合部和其他远郊区县城镇地区淘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茶浴炉3669台、10478蒸吨,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燃煤锅炉淘汰任务。

同时,完成保留的23562台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改造提升,确保燃煤锅炉安全高效运行、大幅减少污染物排放。

重点:新增集中供热优化用能结构

为完成这一目标,河北省将重点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加快发展热电联产,扩大集中供热能力;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区域,加快建设大型高效、排放达到燃气标准的燃煤锅炉,实现区域集中供热;鼓励利用城区周边工业企业生产余热给附近居民供热。限期拆除实现集中供热区域内的小型分散燃煤锅炉,到2017年底,拆除取缔现有燃煤锅炉4125台、13731蒸吨。

对集中供热管网暂时不能覆盖、有用热刚性需求并具备条件的分散燃煤锅炉,加快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煤改新能源等。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和洗浴、宾馆、饭店等经营单位分散燃煤锅炉、茶浴炉,要率先实施改造,确保在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到2017年底,置换调整现有燃煤锅炉3111台、11024蒸吨。

另外要推广高效节能环保锅炉,对远郊市(县、区)的城镇及热负荷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工业聚集区,引进有实力的专业化大型企业集团,建设运行效率高、排放达到燃气标准的大型煤粉高效锅炉、“微煤雾化”锅炉,实施“以大代小”。到2017年,力争更新替代现有燃煤锅炉159台、570蒸吨。

对城镇地区保留的和农村地区分散小型燃煤锅炉,开展燃烧优化、自动控制、低温烟气余热回收等节能技术改造,推广使用低灰、低硫、高热值优质煤及洁净型煤等,加快实现提质提效和节能减排。到2017年底,提质提效现有燃煤锅炉23562台、81988蒸吨。

推进:2017年力争天然气供应达160亿立方米

《方案》要求,发改、环保、住建、工信、农业、质监、统计等部门负责任务的实施推进。

在加快热电联产机组建设方面,廊坊、唐山西郊、渤海新区、邯郸东郊等4个在建热电项目确保2016年冬季供热前建成投产,新增供热面积6000万平方米。唐山北郊、承德上板城、邢台热电确保2017年冬季供热前建成投产,新增供热面积4000万平方米。

同时扩大清洁能源规模。积极争取国家增加天然气分配指标,加快拓展天然气供应渠道,2017年力争天然气供应规模达到160亿立方米以上。

到2017年底,基本完成能效不达标的在用工业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改造。实施“以大代小”锅炉更新。对热负荷相对集中的开发区、工业聚集区,建设大中型煤粉高效锅炉、“微煤雾化”高效锅炉,更新替代分散小型工业燃煤锅炉。

到2017年,民用清洁高效燃煤炉具普及率达到80%以上。实施煤炭清洁燃烧改造。对农业生产、农村生活及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型燃煤锅炉实施秸秆成型燃料、优质低硫散煤和洁净型煤替代改造。到2015年底,50%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完成清洁燃烧改造,到2016年底,80%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业生产用煤完成清洁燃烧改造,到2017年底,完成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业生产用煤清洁燃烧改造。《方案》提出,要建立淘汰锅炉季度调度、通报制度,将燃煤锅炉治理纳入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大气污染考核体系并严格考核、奖惩,对完不成目标任务的,暂停审批除民生项目以外的耗煤项目环评报告。严格环保监督管理,对查出的瞒报、违规新建、治理不达标的燃煤锅炉,责令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要求的,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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