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省、市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14年,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及省、市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不断加强信息公开的力度,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围绕中心工作,确保稳步推进。中心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的基础上,把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作为重点,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制度,通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以信息公开促进依法办事,提高工作透明度、办事效率、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强化组织建设,确保领导有力。中心及时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专门领导管、专人负责,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责任的工作局面,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推进。
(三)健全制度措施,确保公开规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各项相关工作制度,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明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中心重点公开了以下政府信息:机构职能、工作动态、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内容。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中心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上主动公开涉及政策法规、政务动态等方面的信息60条,向档案馆、图书馆、行政服务中心移交信息60条,并向省住建厅信息中心、住房公积金监管办、各大媒体报送、发布信息60条,做到了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没有出现缴存干部职工申请公开公积金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未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
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 年,中心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一定进展,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不够及时等。2015年,中心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认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及时公开信息,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广大服务对象和群众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二是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的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
三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让全社会都能够参与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互动中来,在群众监督和互动的过程中不断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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