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滦县人民政府批准,滦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滦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滦储出字告字[2015]第06号)
经滦县人民政府批准,滦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RD-BREAK: break-all"> 滦储出字(2015)06号 | 宗地总面积: | 310079.00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滦州镇前周、后周村西侧,205国道南侧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0.7并且小于0.8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30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工业用地 | |||||||||
投资强度: | 3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11615BA0030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15年03月06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5年03月16日14时00分 | ||||||
备注: | 1、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2、该宗地准入产业类型为金属制品产业,起始价为5372.118749万元(11.55万元/亩),加价幅度为每亩上浮2000元整数倍。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金属制品产业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报名参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2月13日 至 2015年03月05日 到 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7)室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3月06日 至 2015年03月13日 到 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7)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3月13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3月13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滦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站(407)室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滦储出字(2015)06号 号地块:2015年03月06日09时00分 至 2015年03月16日14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滦县新城滦河西路123号
联 系 人:商女士 蔡女士
联系电话:0315-503889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滦县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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