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唐山市政府批准,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唐出告字[2015]004号)
经唐山市政府批准,唐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RD-BREAK: break-all"> / | 宗地总面积: | 23835.5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吉祥路东南、唐河以西、南新东道以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44 |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95 | ||||||
土地用途明细: | |||||||||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3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GJBG_BAH}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规划性质为居住、商业,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起始价为174万元/亩,增价幅度1万元/亩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无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及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自然人申请竞买住宅项目用地的,须承诺竞得后依法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竞买加油站项目用地的,须提供建设加油站项目预核准等相关批复。只接受中文书面申请、竞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5年02月12日 至 2015年03月03日 到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2月12日 至 2015年03月03日 到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3月03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5年03月03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3月10日10时00分 在 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526663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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