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上个月连续的暴雨让家住城北天府江南小区的冯女士(化名)很是苦恼,由于房屋外墙渗水自己家中深受其害。要进行修缮,已超出了自身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只有寄希望启用维修资金予以解决,可维修资金的启用需要业主们集体表决通过,不涉及自身利益的业主漠不关心,启用条件迟迟无法达到。
上个月连续的暴雨让家住城北天府江南小区的冯女士(化名)很是苦恼,由于房屋外墙渗水自己家中深受其害。要进行修缮,已超出了自身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只有寄希望启用维修资金予以解决,可维修资金的启用需要业主们集体表决通过,不涉及自身利益的业主漠不关心,启用条件迟迟无法达到。
近日,不断有市民打入成都商报“群众呼声热线”,反映相同类型的问题,希望能通过相关部门找到一个两全其美的解决方案。
一户业主的苦恼:
外墙渗水,希望动用维修资金
“你看嘛,卧室、客厅、楼梯、屋顶到处都是水迹,墙面的乳胶漆都泡涨了,掉得一地都是。”冯女士话语中表达出十分苦恼。记者发现,她家位于11层顶楼,为复式跃层,屋内多处都出现了被雨水浸泡的痕迹,卧室处墙面墙纸至今仍是湿漉漉的,部分地方已经发霉。
冯女士找到开发商进行协调,对方以过了质保期拒绝。随后找物管解决,对方称不在其管理范围也不办理。
在多方咨询后,她得知可以申请使用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予以解决,但需要满足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因为维修资金是所有业主共同的经费,除了有相同遭遇的业主表示支持外,其余业主没一户支持。
一些业主的态度:
不关我们的事,别用我们的钱
然而左邻右舍的态度则叫她失望。“这关我们啥事,凭什么动我们的钱来修。”住在中间楼层的刁先生代表着大多数无关业主的声音,他们认为楼顶房屋漏水,应该当事户主自身负责,要维修也应该是户主出资解决。维修资金不能随随便便就被使用,若要使用也必须与自身相关。第二种主流声音则是对维修资金使用的担忧,认为房子使用年限并不长,现在遇到一点点小问题,就启用维修资金,时限久后害怕资金不足,又不愿意再续交经费。
房管部门的说法:
紧急预案解难题,但推行仍遇阻力
由于《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在来说都是一个难题。为了更好将这笔资金用起来,2011年9月,我市开始推行建立紧急使用预案,破解维修资金使用难题。
市房管局维修资金办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预案的建立仍需要“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后方可生效,不同的是预案中纳入了多种维修事项,几乎关系到了每一位业主,可有效规避业主相互推诿不愿签字的情况。紧急使用预案通过一次投票却能长久受益,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就不需要临时征求业主意见了。但在该预案的建立推进上,还是出现了参与度不高的情况,目前成都只有699个小区建立了紧急使用预案。而今年7月的暴雨过后,已有58个建筑区划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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