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10月1日起,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契税将下调。然而近段时间以来,不断有市民反映,虽然新政已经实施近一个月,住建部门暂时无法出具唯一住房证明,契税手续也无法办理。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唐山地税和住建部门,记者了解到目前市民填写诚信保证书,证明个人所购住房确实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以办理契税手续。
自10月1日起,个人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契税将下调。然而近段时间以来,不断有市民反映,虽然新政已经实施近一个月,住建部门暂时无法出具住房证明,契税手续也无法办理。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唐山地税和住建部门,记者了解到目前市民填写诚信保证书,证明个人所购住房确实为家庭住房的,可以办理契税手续。
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对于住房证明的开具,记者从唐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因为目前住建部门掌握的房产信息还有一定的局限,暂不具备提供住房证明的条件。按照国家政策的规定,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
记者从唐山地税部门了解到,在住建部门目前暂不具条件提供住房证明的情况下,市民填写个人诚信保证书,保证所购普通住房确实为家庭住房的,可以办理契税手续。按政策要求,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唐山地税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国家三部门下发的通知明确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财政、税务、房地产部门共同制定,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经请示上级部门批准后,为了不耽误确实有一套住房市民的正常办理,实施了书面诚信保证。地税部门的工作人员也表示,不排除有趁机偷逃税款的人,希望市民能够诚信申报家庭住房情况,以后地税部门会对市民提供的诚信保证书按规定进行检查。
据了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要求,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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