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昨天从唐山市地税部门获悉,唐山市房产交易的税收政策已随着国家二次调控进行了相应调整。今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可享受减半征收契税。而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记者昨天从唐山市地税部门获悉,唐山市房产交易的税收政策已随着国家二次调控进行了相应调整。今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可享受减半征收契税。而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家庭购首套住房契税减半
9月29日,财政部发出《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牗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牘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此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相关人士介绍,新政落地后我市的税费征收标准与原来相比并没有变化,仍然按照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税率为1.5%,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的税率为4%,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税率为1%执行。
卖房1年内重新买房不再免个税
除了契税变化,房产交易个人所得税也有进一步收紧动作。我市已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将原有的个税规定调整为“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从今年8月起,我市已按照相关规定,对居民在进行房屋转让时不能提供原始凭证的,一律按3%的征收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业内人士预计,伴随个税新政的落地实施,对于许多房产投资客来说,传统“买——抛”的短期投资方式将很可能变为以租金为主的长期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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