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记者刘禹彤)2月8日,唐山市政府发布通告,决定在全市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禁限放力度,市区环城路以内及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管理区)建成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刘禹彤)2月8日,唐山市政府发布通告,决定在全市进一步加大烟花爆竹禁限放力度,市区环城路以内及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管理区)建成区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通告,除规定区域外,其他区域除夕、正月初一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当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三级及以上预警应急响应时,所有时间段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于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罚。
此外,一些特定区域也在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之列,包括国家机关、幼儿园、中小学校、医疗机构、敬老院、疗养院、科研单位、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文物保护单位;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繁华街道、影剧院、公园、体育场馆、名胜古迹、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电力设施、通信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完成气代煤改造,已经通气运行的村庄。
通告呼吁市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并主动劝阻、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积极举报非法制贩、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违法燃放者由公安部门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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