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保护购房者权益,保障工程建设,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我局起草了《唐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10月1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管,保护购房者权益,保障工程建设,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我局起草了《唐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10月1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唐山市路北区北新东道31号信箱(邮政编码:063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唐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fdcscglc@163.com
附:《唐山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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