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3月,淮安在该市城区范围“试水”保障房共有产权,截至目前,共向2000余户中低收入家庭供应了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
2007年3月,淮安在该市城区范围“试水”保障房共有产权,截至目前,共向2000余户中低收入家庭供应了共有产权经济适用房。
与传统经济适用房不同,淮安所采取的“共有产权”,是指由政府出50%或30%资金与有资格购买者凑份子合买住房,并按出资比例拥有对应的产权。5—8年后,购房者只要将政府出的那笔钱还清,房子就归自己了。
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一是强化了政府责任。共有产权说到底就是由政府掏钱为那些尚无能力又亟需改善住房条件的困难人群‘埋单’。二是解决了经适房带来的弊端。杜绝了传统经济适用房中划拨土地与市场不接轨、产权模糊、投机行为、假穷人等诸多问题。”作为共有产权模式的设计者和践行者,淮安市房管局原局长邵明如是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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