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推动保障房“以租为主”
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优先向一定年龄以上的2人户及以上家庭配售,引导单身年轻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昨日,北京市住建委官方网站转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发布了如上内容。
他同时表示,在保障房申请准入审核中,今后要逐步实现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四房”统一申请、审核、分配。建立保障性住房信用记录档案,完善申请人承诺和定期申报制度,对骗购、骗租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加大惩戒和媒体曝光力度。
记者获悉,今后新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确需转让的,由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户籍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回购,具体施行时间和办法另行制定。
廉租公租并轨
公租房“锁定”40平方米
记者在海淀区、石景山区等多处近期供应的公租房、廉租房中发现,被称为“0居室”的大开间供应量正在增加。以远洋沁山水为例,其建筑面积为40多平方米的0居室是主力户型,共339套,超过整体供应量的60%。
而在昨日发布的“意见”中,首先提及的就是仍要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将与公租房并轨建设、分配、运营和管理。同时,公租房的建设标准被确定为“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为主”,用于满足基本居住需求。
对此,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本市将优选规划设计方案,提升设计水平,提高内部空间使用效率和居住舒适度,全面提高保障性住房整体品质。
同时,“意见”对于经适房的单套建筑面积也进行了规定。其中要求,本市将稳步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建设。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执行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标准。
交通便捷之地
保障房配建比例超3成
记者了解到,由住建部门、规划部门等多方联合进行的调研显示,居住在保障房中的居民更依赖公共交通出行。因此,北京市也多次提出要在轨道交通沿线、周边建设保障房。而“意见”中再次显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房比例一般不低于30%,轨道交通沿线、站点周边以及商业、产业聚集区周边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房比例还应适当提高,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以公租房为主。
此前,市发改委发布了《2012年北京市商品房投资计划》,其中提及,2012年本市商品房开发建设将按照“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的原则,轨道交通沿线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普通商品住房项目,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旧城人口疏解
优势配套资源跟着走
家住旧城的老百姓外迁时,周围的医院、学校也将“跟着走”,到定向安置区域开办分校、分院。“意见”中称,将创新对接安置房建设模式,同步转移优质教育、医疗配套资源。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本市将加大对接安置房的建设力度,加快推进旧城人口疏解试点工作,并建立保护性修缮专业人才培养机制,缓解部分老房修缮技艺面临失传的困境。
今年,北京市还将基本完成门头沟区、通州区和丰台区“三区三片”棚户区改造任务,加快推进丰台区长辛店等新增五片改造项目,力争用三年时间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工作。
同时,北京市还将启动882栋简易楼改造和老旧小区抗震加固节能综合改造工作;继续加大农村抗震节能住宅新建和改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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